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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激切的争论到友好的争鸣 |
■ 史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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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索与争鸣》2005年第11期 文学评论-学术争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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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近年来有关太平天国史事的争论十分激切,但是未能解决问题。笔者恳切地向双方建议,首先改变争鸣的气氛,大家抱着对事不对人的态度,化激切的争论为友好的争鸣。其次改进争鸣的方式,放弃空洞的“肯定”、“否定”、“神化”、“鬼化”的争辩,梳理出一系列具体的问题,逐个解决,得出结论。在争鸣中不说题外的话,不搬名人的话为自己助威,不向对方扣帽子,不引用落不了实的史料。通过争鸣,不仅解决难题,取得成果,而且培养出一种积极的、健康的、和谐的学术风气来。 关 键 词争论争鸣太平天国洪秀全肯定否定曾国藩 作者史式,中华民族史研究会会长、中国太平天国史研究会顾问、重庆师范大学教授。(重庆:400047) 向争论双方提出一份建议书 我为什么要写此文,写了以后要想达到什么目的?现在开门见山,实话直说。 近年来,围绕着对太平天国,对洪秀全应该肯定还是否定的问题,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大争论。恕我直言,如果为了揭开某些历史真相,或者探讨某些历史难题,展开争鸣,会有收获。但若只争论这种空洞的肯定与否定,只有各说各的,永远也得不出结论来。近一年来,争论更为激切,双方都把争论的文章寄给我,双方都在文章中引用我的观点与文字,并且通过电话,与我探讨争论的问题。这就使我非常为难,最后不得不介入这场争论。 这一场争论虽然牵涉到不少人,但是双方的代表人物不过3位:一方是上海复旦大学的潘旭澜教授,他对太平天国与洪秀全持否定态度;另一方是中国太平天国史研究会的会长方之光教授与副会长华强教授,他们对太平天国与洪秀全持肯定态度。对我来说,双方都是多年好友,文字之交,道义之交。双方既是好友,是否会和稀泥?我认为不会,因为: 一、世间只有利害之争,才会不讲原则,谋求妥协;这一场争论是争道理,胜无所得,败无所失,全无和稀泥之必要。 二、我对双方都比较了解,不论学术功底如何,至少大家都是君子,都是对事而非对人,都有耐心来排除争论中的许多干扰,让真正需要争鸣的问题浮出水面。然后抱着服从真理的态度,本着书呆子精神,探讨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谁都不愿意和稀泥。 三、我自己是个倔强的人,平生反对和稀泥,更不愿意为朋友们和稀泥。近来把双方的文章仔细拜读之后,信心大增,觉得不和稀泥也能解决问题。因为我发现在双方争论的许多问题中间,大部分都不是问题,有些是由于误会所造成的,只要一句话就可以说清楚。而这些误会,恰巧我是知情人。看着双方争得那么火热,我这个知情人实在按捺不住,很想站出来说几句话,从而使误会烟消云散。还有不少问题是由于一方或双方不了解历史真相,大家各执一端所造成。犹如管中窥豹,瞎子摸象,不看全豹全象,不同的意见永远也统一不起来。在双方的文章中,我发现有些问题是因为不明真相,只要说明真相,片言可以解纷。 在研究太平天国史的同行中,我是唯一没有学历的人,只是小学毕业。我对太平天国的知识,大都是在人生经历中机缘巧合,于无意中得来,所以我的治学,读万卷书不足(没有学历,知识不系统),行万里路有余(实际接触多,行动多),在与科班出身的同行好友共同治学之时,常能起到互助互补的作用。 20世纪20年代,我出生在安庆,从童年起就有机会接触一些太平军老兵与太平天国史迹。20世纪30年代,我在南京读小学,已能从熟知太平天国史事的金陵父老口中听到许多生动的故事,留下深刻印象。20世纪40年代,由于抗日战争爆发,我已离开故乡独立谋生,曾在广西工作数年,有机会深入广西腹地,走遍了太平军的首义地区。20世纪50年代,更有机会深入川南川西各地,踏着石达开远征军的足迹,考查他们在大渡河边紫打地的覆军真相。 对于太平天国的知识,我先是被动地接受;以后产生了兴趣,才去主动地探求。探求的途径是:拜师、访友、搜求史料、寻访史迹。 我今年已经84岁高龄,潘先生小我10岁,方先生也近古稀,人到了这个年龄,就是一般人,也不再热衷于追名逐利,争强斗胜,更何况我们都是眼观桑田沧海,胸怀历代兴亡的历史学者。如果能在自己的晚年多研究一些问题,多留下一些有益于人的文章,不仅功在后世,对于保持自己的身心健康也有好处。我自己的书房里有一副对联,曰:“既愧生前无功业,犹思死后有文章。”潘先生在给拙作《史式谈史丛书》写书评时说过一段话,也能反映他自己的想法:“我因而希望,史学界有更多的人士,也写写不能立项申请经费,不能得什么‘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大众丛书,走出少数人之间的‘体内循环’……这样,史学不但走进普通百姓之中,有益于国人素质的改善和提高,史学本身也才有活力。”① 潘先生自己“隔行论史”,费力不讨好,也足以说明他写文章并无现实功利之想。 知情人站出来澄清误会 在双方争论的文章中,我这个知情人可以立刻看出是误会的有好几处,现在只举两个例子来加以说明。 潘先生在《关于洪秀全答“商榷”者》一文中② 说了下面这样一段话:“2001年6月初,太平天国史研究会在南京——扬州——苏州开会,方先生出任新一届的会长。不久之后发表的《鬼化洪秀全是错误的——为纪念太平天国起义150周年而作》③(以下简称《鬼化》),看来很像是他在会上作的基调报告,此文完全是批判我的《杂说》(即《太平杂说》)的。”在这一段话中,潘先生肯定地说明方先生所写的《鬼化》一文是批判自己《太平杂说》一书的。 文章是些什么内容,双方争论的是些什么问题,姑置不论,作为知情人,我应该首先说明事实真相。方先生那一篇《鬼化》文章的对象不是潘先生。是谁?是我。2000年1月,广州的《开放时代》杂志发表了我的一篇名为《让太平天国恢复本来面目——为金田起义150周年而作》的文章。④ 此文是该杂志一位女主编约我写的,约稿时我问她“写什么?”她说:“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我再问:“字数?”她答:“一万多字,行吗?”约稿的经过就是如此简单。 文章主要论点为: 一、洪秀全开国无功(开国英雄是冯云山),亡国有罪。 二、洪秀全不是太平天国真正的负责人,只是“虚君”(傀儡、象征性的元首)。早期的负责人是冯云山,前期的负责人是杨秀清。只在天京内讧,他以阴谋手段袭杀杨秀清之后,才当上了实际负责人,但是太平天国从此走下坡路,直至覆亡。 三、逼封万岁是政治谣言,小道消息。根据“谣言对谁有利”的线索,不难发现,谣言来自天王府,来自洪秀全。 文中只不过稍稍提到一点洪秀全的私生活,说他在起义之前已经拖带一大批女人,到南京后如何用种种酷刑虐杀妃嫔。这就引起了轩然大波,从杂志出版地广州迅速传到北京、上海,一时议论纷纷。似乎对太平天国人物,任何人都可以批评,只有洪秀全批评不得。好在我的文章字字皆有根据,皆有铁证,不仅有“真相”,而且有“真像”(洪秀全真人的像片),所以4年多以来,还未见到一篇批驳我的文章。方先生与我是二三十年老友,如果意见不同,随时可以争论,但是争论丝毫也不影响友谊。2001年6月,我到南京参加太平天国史会议。会议主办者到机场接我,到会场报到之前,车子先开到方先生家中。当时急于商量的有两件事:一件是湖北大学张国光诬蔑罗尔纲先生抄袭他的文章,我们手握铁证,必要时可以起诉,当时决定大会上由我发言进行揭发。第二件事就是争论我的这篇文章。他觉得要顾大局,揭洪秀全的短揭得太厉害,会影响整个太平天国的形象。我说这只能怪洪秀全自己不顾大局,尽做些见不得人见不得天的事情。当时既提到《开放时代》2001年第1期我的那篇文章,也提到《随笔》同年第2期所发的《天堂与天国》一文,就是没有提到潘先生的《太平杂说》;因为在那时候,我和方先生虽然知道潘先生曾经写过一些批判太平天国的文章,但都还没有见到《太平杂说》这本书。潘先生认为方先生所写的《鬼化》一文是针对《太平杂说》而写的,乃是一场误会。 这件事还留下了一些痕迹,斑斑可考。方先生事后写了一篇文章《太平天国史研究二题》,收在《太平天国史新论》一书中。⑤ 此文中的一段话,就说明了他写《鬼化》一文的经过。这段话是:“2001年《开放时代》第1期刊登《让太平天国恢复本来面目》的长文,把洪秀全贬为‘邪教主’、‘暴君’和‘魔鬼’,全面否定太平天国运动。第二期《随笔》又刊出全面否定太平天国的《天堂与天国》一文,指责《太平天国》电视剧顾问和史学界过去肯定太平天国运动,是对历史的篡改与歪曲。究竟是谁歪曲篡改太平天国的历史?我站在太平天国‘遗民’的立场,怀着‘为尊者讳,贤者讳,亲者讳’的主观感情色彩写了这篇文章(指《也谈恢复洪秀全本来面目》一文),主要说了三点:第一,指出把洪秀全贬为‘邪教主’、‘暴君’、‘魔鬼’的观点,不是什么新见,仅是150年前官方及西方列强旧论的翻版;第二,尽管洪秀全犯过严重错误,仍无愧为伟大的农民革命家;第三,这种‘新见’客观上是为150年前镇压太平天国的反动清王朝的压迫剥削翻案,否定人民群众是真正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后来有师友提出,该文有单纯为洪秀全辩护的主观感情色彩,最好采取历史主义的客观态度真实评判。我接受这个中肯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最后写成《鬼化洪秀全是错误的》一文并发表。文章对洪秀全和太平天国观点究竟是否正确,当然还是可以讨论的。” 当然,可以讨论就好。任何交流,任何沟通,都有助于解决问题。 以上所谈的是第一个误会。 第二个误会是:方先生常常说(包括发言与写文章):“因为有人否定了太平天国,就否定了农民起义;于是帝王将相就翻了身,荧屏上就充满了皇帝戏。”潘先生认为这是方先生给自己戴帽子,是把荧屏上充满皇帝戏的责任加到自己头上。 对于这个误会,我又是知情人。今年4月,我的《皇帝戏忧思录》一文在《同舟共进》杂志上发表。⑥ 此文所收集的材料,包括南京大学的一些有关材料。在探讨“皇帝戏”泛滥过程的时候,我和方先生都发现,远在潘先生写批判太平天国的文章之前,皇帝戏已经开始泛滥。这两件事之间,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从这个角度指责潘先生是没有理由的。方先生曾经对我说过,他并没有给潘先生戴帽子的想法。如果因为自己的发言考虑不周或是用语不妥,而造成了误会的话,他愿意加以说明,希望消除误会。 误会能够冰释,使人感到欣慰。 搬用名人的话无助于解决问题 我想忠告双方,在争鸣中尽量不要搬用名人的话。搬用名人的话首先是,无助于解决问题,徒然浪费篇幅,等于是说废话。其次,滥用名人的话,会让对方产生反感,认为你是拉大旗当虎皮,狐假虎威。双方作战,以力压人,有实力者获胜;双方竞选,以情动人,受人拥护者胜;双方辩论,以理服人,有道理者获胜。处处搬用名人的话,只能说明你自己理不直、气不壮,只能借助于名人来为自己撑腰。最糟糕的就是,一个人如果欢喜搬用名人的话,就会常常被人误解,说他是戴帽子,打棍子。他自己觉得很冤枉,认为自己并没有这种想法,但是别人这样说,也有根据。举例说:你动辄提出“马克思说如何如何”,下面的潜台词必然是:“你不如何如何,就是违背马克思主义。”这不是戴帽子,打棍子,又算什么! 言归正传,我认为在太平天国史研究中,在争鸣中,完全不必引用孙中山的话。 孙中山先生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他也研究太平天国史,研究的目的非常明确,那就是:宣传革命,推翻清廷,也就是古为今用。当时他公开号召同盟会员、革命志士宣传太平天国,宣传洪秀全,借以激发民气,公开反清。他首先以“洪秀全第二”自居,又褒称太平天国各领袖为“民族英雄”、“老革命党”。1902年,他鼓励留日学生刘成禺撰写《太平天国战史》,1904年书成,孙先生亲为之序。1906年,黄小配写出历史小说《洪秀全演义》,由章太炎作序。以后,南社诗人高天梅更假托石达开之名,“以一夕之力成诗20首”,并自己出钱刊印《石达开遗诗》,传布四方,石达开能诗之名,遂喧传海内。孙先生与革命党人为了宣传革命,推翻清廷而放手拔高太平天国,目的明确,而且这个目的已经达到。在宣传中有许多背离史实之处,可以理解,可以谅解,但是因此却留下了后遗症。在我们的印象里,太平天国总会与“英雄”、“革命”连在一起,给日后探讨太平天国信史的工作造成了不少困难。 令人佩服的是,孙中山先生头脑十分清楚,他唯恐后人上当,就在自己的著作中直指太平天国“只知有民族,不知有民权;只知有君主,不知有民主,即使成功了,也不过是历史上又一个封建王朝而已”,根本不值得效法。他分析太平天国失败的原因,“完全是由于大家想做皇帝”。“大家若是有了想做皇帝的心理,一来同志就要打同志,二来本国人更要打本国人,全国长年相争相打,人民的祸害便没有止境。”⑦ 他在年青时虽自居“洪秀全第二”,后来也并不效法洪秀全,终生不许任何人对他喊万岁。他承认自己对太平天国史事并不怎么了解,曾经说过“至于共产主义之实行,并非创自俄国。我国数十年前洪秀全在太平天国已经实行”,但是办法如何,“今日无从考证”。特别是在给《太平天国战史》写序的时候,曾经说过“洪朝亡国距今四十年,一代典章伟绩,概付焚如,即洪门子弟亦不详其事实,是可忧也。”请注意“概付焚如”这4个字,孙先生既认为太平天国的典章文物都已被清朝烧光了,就说明他自己什么也没有看到。那么,他到底赞赏太平天国什么呢?他的三民主义学说又从太平天国继承了些什么呢?从民权主义来说,他说太平天国根本“不知有民权”;从民生主义来说,太平天国实行共产主义一事,“今日无从考证”。剩下来的,就只有民族主义,说洪秀全“起自布衣,提三尺剑,驱逐异胡”,他的反抗精神值得后人效法而已。 总而言之,孙中山先生对太平天国史事虽不能说是一无所知,至少可以说“知之极少”。我们研究太平天国史,要想从他的著作中寻求史料,从他的言论中得到启发,希望很少。不仅如此,他们当时借宣传太平天国史来鼓吹革命,宣传材料背离史实之处不少,而且有伪造史料的情况。在真正研究历史的工作中,这些情况都是不宜出现的。在争论中,如果不是借名人的说法来支持自己的观点,那就没有必要去搬用孙中山的话。 在争论中,也没有必要搬用马克思的话。 名人并不万能,马克思是研究经济学与社会发展规律的。对于古老的东方“停滞的社会”,他并不熟悉,只就当时自己所听到的一些信息发表感想,所以在前后不到10年的短时期里,对太平天国作出了两次反差极大的评论。第一次是1853年,他听到太平军胜利进军的消息,非常高兴,就在《国际述评(一)》中说:“如果我们欧洲的反动分子不久的将来会逃奔亚洲,最后达到万里长城,到达最反动最保守的堡垒的大门,那么他们说不定就会看见这样的字样——中华共和国:自由、平等、博爱。”但是到了1862年,他又知道了太平天国推行了一些暴政,遂说了下面这些话:“除了改朝换代以外,他们没有给自己提出任何任务。”“他们给予民众的惊慌比给予老统治者的惊慌还要厉害。他们的全部使命,好像仅仅是用丑恶万状的破坏来对立与停滞腐朽,这种破坏没有一点建设工作的苗头。”“显然,太平军就是中国人的幻想所描绘的那个魔鬼的in persona(化身)。但是,只有在中国才能有这类魔鬼,这类魔鬼是停滞的社会生活的产物。”这两次评论的差距如此之大,足以说明马克思对这个“停滞的社会生活”所知甚少,他的评论也只能是根据当时所得到的信息作出的反应,这很正常,我们不能认为他的第一次评论是神化太平天国,第二次评论是鬼化太平天国。既然他对太平天国的真实情况知之甚少,我们在探讨太平天国史事的时候,又有什么必要去搬用他所说的话呢! 我还认为:我们探讨太平天国史事,更没有必要去搬用冯友兰的话。搬他的话,不仅无助于解决任何问题,反而增加一连串的疑问,产生更多的争论。 引用自己不熟悉的史事徒增纷扰 作者在文章中引用一些史料来印证自己的观点,这是必要的,但是建议引用自己所熟悉的史料。对那些拿不稳的史料最好不引,万一记错了,说错了,徒增纷扰;而且容易被对方所驳倒。 例如,潘先生在《还洪秀全的历史真面目》一文中,⑧说过以下这样一段话:“当时有3个广西人说他(指洪秀全)‘素无赖,日事赌博,多蓄亡命,以护送烟土、洋货为生,往来两粤及湖南边界,得商贾谢赀。’如果是事实,较大的可能是1844年4月与冯云山‘出游天下’之后所为。经常赌博,虽不光彩,但算不了什么大问题。组织他人为商户护送烟土、洋货,以获得‘抽头’,作为活动经费,也并非绝无可能。当洪仁坤(秀全)成了气候,自己及少数同伙决不会说起这些不光彩的经历,拜上帝会与太平军中更不会有人提起。《李秀成供辞》没有说洪秀全造反前干过些什么,可能不了解,亦可能知道并非只当塾师,只是不愿说罢了。所以,这3个广西人提供的材料,后来既无法证实,也无法证明是捏造。” 我想,这样的史料最好不引。即使没有发生争论,落不了实的史料都会引起读者的疑问。既已发生争论,模棱两可之说只可能引起新的争论,无助于解决问题。 对于“隔行论史”的潘先生,我们应该表示欢迎,而不必计较他在文章中如何选择词语。例如他说:“洪秀全为首的太平军造反,引发了中华民族史无前例的大灾难。”⑨ 我们只要理解他的想法是“历史上的一次大灾难”就行了,是否“史无前例”,无须认真。潘先生是文学家,不是史学家。读了李白的诗“飞流直下三千丈,疑是银河落九天”,我们眼前立刻出现了一片壮丽河山;对于诗中的数字,又何必一定要去落实呢。 我们究竟希望解决哪些问题 这一场争论断断续续争了几年,我们究竟希望解决哪些问题?这一问,说不定双方一时还答不上来。如果说,是争论太平天国应该肯定还是应该否定?这就非常可笑,史学不是数学,不是用一个正数或是负数所能回答得了的。一切历史现象不仅复杂纷纭,而且时时刻刻都在发展变化,脱离了具体的时间,具体的环境,具体的人物,具体的事件而去判定是非功过,那是刻舟求剑,永远也求不到一个正确的答案。在笼统的肯定或者否定解决不了问题的时候,有人就提出了不能全盘肯定或者不能全盘否定之说,这就回到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道路上来,就有了探讨的余地,而不是把事情简单化,用一个笼统的肯定或者否定作为答案。 我对自秦以来实行的专制帝制是深恶痛绝的。正如潘先生对我去年出版的《史式谈史丛书》⑩ 所写的书评中所说:“在四册丛书尤其是《皇帝是个什么东西》里,著者大力揭穿、猛烈批判皇帝制度……史式引用前贤的话说:‘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为天下之大害’……‘皇帝实在不如盗贼’,‘两千多年来我们愚昧、贫穷、落后的真正原因,正在于此’。”因此,对于揭竿而起敢于反抗暴政的农民起义抱同情态度,认为他们能对专制暴政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使得专制帝王因为畏惧“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而不敢任性妄为。但是农民起义的领袖极易腐化,一旦能够立足就会向专制帝王转化。我同情农民起义,但对转化为专制暴君的领袖人物照样猛烈批判,对于洪秀全的批判就是如此。 虽然陈胜在大泽乡起义之后几个月就腐化了、失败了,但是大泽乡的起义仍然是正义的。这一点也不矛盾。中国的史学家从来就有敢于主持正义不怕杀头的优良传统,从来不以成败论英雄。起义最后虽然失败,起义还是正义的,其领袖人物的腐化与推行暴政,我们照样加以谴责。如果有成王败寇思想,那岂不成了趋炎附势的市侩,正义何在,史德何存!对于太平天国,笼统的肯定既不对,笼统的否定也不对,对于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环境,不同的人物,不同的事件,分别评论,应该肯定的肯定,应该否定的否定,铁面无私,不稍宽假。如果为尊者讳,那是畏权势;如果为亲者讳,为贤者讳,那是讲私情。 如果因为洪秀全的倒行逆施就否定太平天国方面所有的人,包括冯云山、石达开、洪仁玕等人在内;如果因为否定太平天国就连带否定历史上任何一次农民起义,包括大泽乡起义,那就很不应该,因为历史功罪不能株连,也不能连坐。有人把评论历史人物、历史事件也看成一种时尚,要摸风向,某一段时间把农民起义捧上了天,说是张献忠杀人也是只杀阶级敌人(查了档案才杀人);另一段时间把农民起义踹下了地,认为农民起义只起破坏作用,宁让他们饿死都不许起来反抗(这事实上又办不到)。这种人是政客,是市侩,实在难称学者。 有人说,否定了太平天国,就一定要肯定曾国藩,我看未必如此。不论古人今人,每个人都应该对他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互相不能代替。如果批判了洪秀全就能让曾国藩受益,把这一头踩下去,那一头就翘起来,那不成了踩翘翘板了。踩翘翘板是儿童游戏,评价历史人物怎么能也成了儿戏。 如果说,我们争论否不否定太平天国,其目的是为了要替曾国藩翻案,我认为这不可能。我是批判洪秀全最激烈的人,以致方先生说我鬼化了洪秀全,但我认为不管如何批判洪秀全,都不能减轻曾国藩半点罪恶。唐浩明是极为推崇曾国藩的人,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请看看唐浩明在台湾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是如何评价曾国藩的。{11}“曾国藩一生政治上的是非功罪,人们的评价有天壤之别,誉之者褒为‘一代伟人’,毁之者贬为‘千古罪人’。客观地说,无论是全盘肯定,还是一概否定,都不是对曾国藩政治思想的科学评价。残杀起义农民的罪行不可洗刷,在外国侵略者面前所表现的软骨头相,也难以粉饰;而整饬吏治的成绩,对近代科技的重视,也不应一笔抹杀……无庸讳言,曾国藩为之效忠的朝廷,乃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腐朽王朝,曾国藩一生主要事业即平定太平天国,本与历史发展是背道而驰的。”最推崇曾国藩的人对曾国藩的评价尚且如此,我想忠告潘先生,不要轻易肯定曾国藩的贡献。曾国藩是中国历史上最会做秀的伪君子之一,他常常能以一些假象欺骗忠厚长者,所谓“君子可以欺其方”,不知内情的人就会上当。潘先生是最反对那些反人类反文明的残忍的酷刑的,洪秀全用火烤、水煮他的那些妃嫔令人痛恨,曾国藩每次抓到俘虏,都亲自批示“一概剜目凌迟”。既已凌迟,何必还要“剜目”!这样的酷刑也同样令人痛恨。如果对曾国藩其人知之不深,我劝潘先生只探讨太平天国史事足矣,就不必去蹚曾国藩的那滩浑水了。 我向双方的呼吁与希望 有关太平天国史事的争论已经断断续续进行了好几年,今年的争论尤为激切。可是争出一个结果来没有?恕我直言,如果不改进争鸣的方式,别说现在没有结果,从今以后,也永远争不出个结果来。作为多年老友,我恳切地向双方建议: 一、立刻改变争鸣的气氛,大家抱着对事不对人的态度,化激切的争论为友好的争鸣,通过个人的交谈、沟通,大小会议的座谈、交流,消除误会,增进友谊。 二、立即改进争鸣的方式,放弃那种空洞的“肯定”、“否定”、“神化”、“鬼化”的争辩,梳理出一系列具体的问题,排出顺序,认真探讨,逐个解决,作出结论。举个具体的例子来说:“仅苏、浙、皖、赣、闽五省,人口过量死亡就多达七千万。”这究竟是太平军杀的,还是清军杀的?真相如何,谁该承担责任?虽然事隔100多年,但是大量文书、史料、地方志俱在,要想查个水落石出,并不困难。作为专业的史学研究工作者,这一点本领还是有的。 三、在争鸣中不设禁区,畅所欲言,不说题外的话,不搬名人的话来为自己助威,不向对方扣帽子,不引用落不了实的史料。通过争鸣,不仅解决难题,取得成果,而且培养出一种积极的、健康的、和谐的学术风气来。 我热烈地希望能够早日得到双方老友的回音! 注释: ① 潘旭澜. 老树异花. 刊于随笔,2005(4) ② 潘旭澜. 关于洪秀全答“商榷”者. 刊于探索与争鸣,2005年(9) ③ 方之光. 鬼化洪秀全是错误的——为纪念太平天国起义150周年而作. 刊于光明日报·理论周刊(历史),2001. 7. 10 ④ 史式. 让太平天国恢复本来面目——为金田起义150周年而作. 刊于开放时代,2001(1) ⑤ 方之光. 太平天国史研究二题一文,收入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太平天国史新论一书中,2002. 4. 第一版 ⑥ 史式. 皇帝戏忧思录.刊于同舟共进,2005(4)以后人民网上了网,新华文摘也全文转载 ⑦ 以上所引孙中山先生的话,均出自他所著的三民主义 ⑧ ⑨ 潘旭澜. 还洪秀全的历史真面目. 探索与争鸣,2004(9) ⑩ 史式谈史丛书一套四册,其书名分别为皇帝是个什么东西、古来冤案知多少、清官贪官各行其道、太平天国不太平。重庆出版社,2004.4;潘旭澜对这套书所写的书评为老树异花. 刊于随笔,2005(4) {11} 唐浩明.曾国藩的用人哲学.刊于台湾中外杂志,55卷(4) 参考书目: 〈1〉简又文. 太平天国典制通考(全三册). 香港猛进书屋,1962 〈2〉简又文. 太平天国全史(共三册). 香港猛进书屋,1962 〈3〉郭廷以. 太平天国史事日志(共二册). 上海书店重印 〈4〉太平天国印书. 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79 〈5〉罗尔纲. 太平天国史. 北京:中华书局,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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